无论你当初持何种签证入境美国,若想在美国永久合法居留,取得绿卡(Green Card) 是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绿卡不仅代表你成为美国的合法永久居民(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更是日后申请美国公民身分的必要条件。
本篇将带你快速认识取得美国绿卡的主要方式与途径,特别是最常见的两大类:亲属移民与职业移民。无论你是想透过家庭关系团聚,或凭专业技能在美发展,条条大路都能通往绿卡!
【美国绿卡的四大申请途径(依移民与国籍法 INA 规定)】
- 亲属移民(Family-Based Immigration) — 最常见的绿卡申请方式
- 职业移民(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 透过工作或专业资格申请
- 政治庇护/难民移民(Refugee or Asylee Status)
- 多元化签证抽签(Diversity Visa Lottery)
➡️在这四大类别中,亲属移民与职业移民是最多人选择的绿卡管道。
绿卡申请的基本流程:
无论是亲属移民或职业移民,第一步通常由申请人(Petitioner)替受益人(Beneficiary)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出移民资格申请:
- 亲属移民:提交 I-130 外籍亲属移民申请(Petition for Alien Relative)
- 职业移民:提交 I-140 外籍劳工移民申请(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部分类别可免除)
接着,根据受益人所在地区进行下一阶段:
- 若人在美国境内 → 可透过身分调整(Adjustment of Status, Form I-485) 申请绿卡。
- 若人在美国境外 → 可于美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移民签证(Consular Processing, CP)。一旦通过面谈并持移民签证入境美国,即自动成为合法永久居民,无需再进行身分调整。
部分申请(例如部分职业移民 EB 类别)若当前排期已开放,则可采用 Concurrent Filing(I-140 与 I-485 同时递件),节省整体处理时间。
移民配额与排期(Visa Bulletin)
大多数亲属与职业移民案件皆属「优先类别(Preference Categories)」,须依美国国务院(DOS)每月发布的《Visa Bulletin》移民排期公告办理。
每个类别与申请国家都有特定的签证配额与等待顺序,其中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与菲律宾等地区的排期通常较长。
唯有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Immediate Relatives)」,包含配偶、未婚未满 21 岁子女与父母,不受签证名额限制,也无须等待排期。
※提醒:本篇文章未具法律效力,若有任何问题可以自行上美国国土安全部(简称USCIS)官网或与专业移民律师进行咨询。
【亲属移民】
若你在美国有亲人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LPR),他们可为你提出绿卡申请(I-130 外籍亲属移民申请)。这是最常见也最稳定的美国移民方式之一。
在亲属移民中,申请人(Petitioner) 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受益人(Beneficiary) 则是外籍亲属。
1. 美国公民与绿卡持有人可为哪些亲属申请?
美国公民可申请:
- 配偶
- 未满 21 岁未婚子女
- 年满 21 岁已婚或未婚子女
- 父母(须年满 21 岁的美国公民)
- 兄弟姊妹
绿卡持有人可申请:
- 配偶
- 未婚子女(包括未满与年满 21 岁者)
2. 亲属移民的两大类别
(1) 直系亲属(Immediate Relatives):无配额限制、最缓存得绿卡
直系亲属签证不受年度配额限制,无需等待排期,只需等候 USCIS 审理时间。包含:
- 美国公民的配偶
- 年满 21 岁美国公民的父母
- 美国公民的未满 21 岁未婚子女
这类案件通常可在数月内进入绿卡审理阶段,是最快的家庭移民方式。
(2) 优先类亲属(Family Preference Categories):有配额与排期
其他家庭成员则属于「优先类别」,依亲属关系远近分为四个层级(FB-1 至 FB-4)。每个优先类别每年皆配有固定名额,因此取得速度不一定,优先类别越高则能越缓存得绿卡申请资格。
当该优先类别的名额用完时,就要等待明年额度,亦即俗称的排期;若上一优先类别的名额有剩,则会转入下一优先类别在同年度内使用。
✅ 四类优先级为:
- FB-1 第一优先:美国公民的年满 21 岁未婚子女,排期时间约数年
- FB-2A 第二优先 A :绿卡持有人的配偶与未满 21 岁未婚子女,通常为排期最短
- FB-2B 第二优先 B :绿卡持有人的年满 21 岁未婚子女,需等候数年
- FB-3 第三优先: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含配偶与未满 21 岁子女),排期较长
- FB-4 第四优先:年满 21 岁美国公民的兄弟姊妹(含配偶与未满 21 岁子女),排期最久,平均约 10 年以上
申请条件与注意事项
- 申请人须年满 21 岁才能为父母或兄弟姊妹申请。
- 所有家庭移民案件均须提交 I-864 经济担保书(Affidavit of Support),证明申请人有足够收入或资产支持受益人。
- 美国公民仅能为自己父母申请,无法为公婆或岳父母申请;绿卡持有人亦无法为父母办理。
- 美国公民的兄弟姊妹是可申请的最远亲属关系,排期最长。叔伯、姑舅等旁系亲属皆不符合申请资格。
- 若受益人以观光或学生签证入境美国,日后若计划透过婚姻或亲属移民调整身分,应确保入境时并无移民意图,以避免被视为虚假陈述(misrepresentation)。
【职业移民】
职业移民是依据申请者的专业技能、学历、工作经验或投资贡献申请美国绿卡的主要方式之一。此类移民共分为五大优先类别(EB-1 ~ EB-5),每年皆设有固定名额,部分类别须经过美国雇主赞助与劳工部审核。
根据不同情况,申请人可能是美国雇主(Petitioner)或申请者本人(Self-Petitioner)。
1. 职业移民五大类别(EB-1 ~ EB-5)
🌟第一优先 EB-1:杰出人才、教授与跨国经理人
适用于在其领域中具有顶尖成就或专业地位者,包括:
- EB-1A:具有「杰出能力(Extraordinary Ability)」的专业人士,可自行申请(Self-Petition),无需雇主。
- 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需由雇主提出 I-140。
- EB-1C:跨国公司高端主管或经理人(Multinational Managers or Executives),通常由美国公司为海外分公司主管提出申请。
➡️ 这类别通常无须劳工证(PERM Labor Certification),审理速度相对较快。
🌟第二优先 EB-2:高学历与特殊能力专业人士
适用于:
- 拥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学士学历加五年以上高端工作经验) 的专业人士。
- 具备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中「特殊能力(Exceptional Ability)」的申请人。
➡️ 多数 EB-2 案件需雇主代为提出 PERM 劳工证申请,但若能证明申请案符合美国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 条件,则可自我申请(Self-Petition),免劳工证与雇主。
🌟第三优先 EB-3:专业、技术与其他劳工
包含三种主要族群:
- 专业人士(Professionals) — 具学士学位或等同资格者。
- 技术性劳工(Skilled Workers) — 需至少两年相关训练或工作经验。
- 非技术劳工(Other Workers) — 无特定技术要求的全职永久职位。
➡️ 此类别皆须通过 PERM 劳工证进程,由雇主提出 I-140 申请。
🌟第四优先 EB-4:特殊移民类别(Special Immigrants)
EB-4 涵盖特定职业或特殊身分申请者,包括:
- 宗教工作者(Religious Workers)
- 美国政府或国际组织雇员
- 美国军事人员
- 特殊少年(Special Immigrant Juveniles, SIJ)
➡️ 各类案件审核标准差异较大,申请人需符合特定 USCIS 条件与文档要求。
🌟第五优先 EB-5:投资移民(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
EB-5 为透过投资创造就业机会取得绿卡的途径。申请人须:
- 投资至少 US$1,050,000(非 TEA 地区),或 US$800,000(TEA 目标就业区);
- 为美国工人创造至少 10 个全职工作机会;
- 投资可为直接投资或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计划。
➡️ EB-5 的审理时间与排期依地区而异,建议查阅 Visa Bulletin 最新公告。
2. 职业移民流程概览
- PERM 劳工证(如适用) → 由雇主向 DOL 提出申请
- I-140 外籍劳工移民申请 → 向 USCIS 提交
- I-485 身分调整(境内) 或 领馆面谈(Consular Processing)
- 等待 Visa Bulletin 开放排期后核发绿卡
【深入说明:EB-1 杰出人才移民】
EB-1 职业移民是美国绿卡中最受欢迎的高端类别之一,适用于在专业领域具卓越成就、学术地位或管理职资历的外籍人士。此类别最大的优势在于不需申请劳工证(PERM),能大幅缩短审理时间。 完整说明可参考USCIS官网。
每年 EB-1 约占全球职业移民签证名额的 28.6%(约四万个名额),未使用完的 EB-4 与 EB-5 名额也会优先转入 EB-1 类别。整体排期通常最短,但部分高需求国家(如中国、印度)仍可能出现等待期,建议定期查阅 Visa Bulletin 最新公告。
EB-1 申请优势与时程
- 皆免劳工证(PERM):无需证明美国劳动市场短缺。
- 名额充足:排期通常最短。
- 审理速度快:一般 6~12 个月可完成,选择 Premium Processing 可缩短至 15 天。
- 高通过率:若具充分证据与专业成就,此类别审查通过率为职业移民中最高之一。
EB-1 三大类别说明
1. EB-1A:杰出能力人士
此类别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运动领域具国际级成就的申请人。
- 可自我申请(Self-Petition),无需美国雇主或具体工作职位。
- 必须能提供证据显示自身具「持续的国际或国家级认可」,例如:
- 获得重要国际或全国性奖项(如诺贝尔奖、奥斯卡、奥运奖牌)
- 在主要媒体刊物中被报导
- 担任评审、主导重大项目、或对产业有显著影响贡献
- 发表学术论文或受邀演讲
- 申请人需表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专业领域工作。
- 不需 PERM 劳工证,也可申请 Premium Processing(I-907 加急审理),最快 15 天内获结果。
2. EB-1B:杰出教授与研究人员
此类别适用于在特定学术或研究领域享有国际声誉的专业人士。
- 需具备至少三年以上研究或教学经验。
- 需有美国雇主(如大学、研究机构或企业研发部门)提出 I-140 移民申请。
- 不需申请 PERM 劳工证,但须提供具体工作邀请与支持文档。
- 常见申请证据包括:在国际期刊或学术会议发表重要研究、参与评审学术论文、于国际领域中被广泛引用或具有显著影响力。
3. EB-1C:跨国公司主管与经理人
此类别专为跨国企业高端主管或经理人设计。
- 适用于于过去三年内,曾在美国公司海外关联机构(母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全职任职至少一年者。
- 美方公司需已成立至少一年,并持续在美国与海外都有商业运作。
- 需由美国雇主递交 I-140 申请,申请人须在美国担任管理或行政职位。
- 通常不需 PERM 劳工证。
- L-1A 跨国主管签证持有人常透过此管道转为永久居留。
【深入说明:EB-2 专业/技术人才移民 (PERM / NIW申请)】
EB-2 职业移民是针对具备高学历、专业技术或特殊能力(Exceptional Ability)的外籍人士而设的绿卡途径。此类别的申请人通常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在科学、艺术、商业领域中具明显专业成就,是专业人才赴美发展的主流移民方案之一。完整说明可参考USCIS官网。
1. EB-2 基本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可提出 EB-2 申请:
- 高等学历专业人士(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s):拥有硕士学位或更高学历(或学士学位加五年以上高端工作经验)。
- 具特殊能力的专业人士(Exceptional Ability):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备明显高于一般水准的能力与成就,并能对美国经济或社会作出贡献。
2. EB-2 标准流程:需 PERM 劳工证与雇主申请
多数 EB-2 申请案须经以下流程,整体审理时间约 1~2 年不等,依雇主、产业与排期而异:
- PERM 劳工证:由美国雇主向劳工部(DOL)申请,证明没有合格美国工人能胜任该职位。
- I-140 外籍劳工移民申请:雇主向 USCIS 提交,证明申请人符合 EB-2 条件。
- I-485 身分调整或领馆移民签证进程(Consular Processing):视申请人所在地进行后续绿卡核发。
3. EB-2 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
EB-2 NIW(国家利益豁免) 是 EB-2 类别中最具弹性、也是 2025 年最热门的移民方案之一。它允许申请人自行提出绿卡申请(Self-Petition),无需雇主赞助、也免除 PERM 劳工证。
截至 2025 年 10 月 Visa Bulletin,EB-2 类别的全球名额仍充足,但中国与印度籍申请人仍有数月至一年排期等待期。
NIW 适用对象
- 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
- 在科学、技术、医疗、教育、环保、文化、商业等领域具重要贡献者,并能证明其工作对美国的「国家利益(National Interest)」具有显著价值。
NIW 申请三大要件(依 Matter of Dhanasar 案例标准)
- 申请人的工作具有「实质价值(substantial merit)」与「国家重要性(national importance)」。
- 申请人具备推动该工作目标的能力与相关专业资格。
- 美国若豁免劳工证进程,将有助于推进国家利益。
换言之,只要能证明自身贡献能促进美国的经济、科技、医疗或社会发展,即有机会通过审核。
常见 NIW 申请领域
- 生物医学与公共卫生研究
- AI、半导体、绿能与太空科技
- 教育创新与社会公益计划
- 小型创业或创新研发贡献者
为何选择 EB-2/NIW?
- 门槛明确、审核严谨但稳定
- 无需雇主的 NIW 特别适合自由职业者、创业者或研究学者
- 排期短、审理速度快:EB-2 通常比 EB-3 快,且 NIW 可自行掌握时间
- 可同时递件 I-140 与 I-485(Concurrent Filing),节省等待期(须依 Visa Bulletin 开放情况)
【深入说明:EB-3 技术/非技术劳工移民(PERM申请)】
EB-3 职业移民是美国最普遍的就业类绿卡途径之一,申请人数属大宗,适合具有学士学位、技术性专长或从事全职工作的申请者。此类别申请流程明确、文档要求标准化,对于想以工作机会取得绿卡的申请人来说,是最稳定的选项之一。完整说明可参考USCIS官网。
每年 EB-3 约占全球职业移民名额的 28.6%,但由于需求量高、特别是「非技术类(Other Workers)」配额有限,中国、印度、菲律宾籍申请人仍有排期等待期。
1. EB-3 三大子类别
EB-3 根据工作性质与资格条件,细分为三种类别:
- EB-3A 专业人士(Professionals):需具备美国学士学位或等同国外学历,且该学位为职位的最低要求。
- EB-3B 技术性劳工(Skilled Workers):需具备至少两年以上训练或工作经验,通常为医疗、餐饮、建筑、制造等技术职位。
- EB-3C 其他劳工(Other Workers):适用于无特定技能要求的全职永久职位,如看护、酒店服务、农业等;但此类别名额最少、排期最长。
2. EB-3 申请条件与流程
EB-3 必须由美国雇主提出申请(Employer-Sponsored),并完成下列三个主要步骤,整体流程约需 1.5~3 年,视 PERM 审理与 Visa Bulletin 排期进度而定。
STPE 1 : PERM 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
- 雇主须向美国劳工部(DOL)申请 PERM 劳工证,证明该职位 无合格的美国工人可胜任。
- 雇主需刊登招聘广告、进行真实招募并保留完整纪录。
- PERM 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STPE 2 : I-140 外籍劳工移民申请
- 雇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 Form I-140。
- 需证明公司具备足够财务能力(Ability to Pay),可支付该职位薪资。
STPE 3 : I-485 身分调整(Adjustment of Status) 或领馆面谈(Consular Processing)
- 若申请人已在美国境内合法居留,可直接递交 I-485 身分调整申请。
- 若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则须于美国使领馆进行移民签证面谈。
3. EB-3 适合哪些人?
- 拥有专业学位、想以雇主赞助取得绿卡的上班族
- 在美持有 H-1B、L-1、F-1 OPT、或 J-1 等签证,想转换为永久居留身分
- 拥有稳定技术职位(例如护士、厨师、维修技师、工程师等)并愿意长期于美国工作者
- 雇主愿意提供全职永久聘雇机会的申请人
4. EB-3 优势与限制
优势:
- 资格门槛相对低于 EB-1/EB-2
- 适合希望藉稳定雇主途径取得绿卡的申请人
- 部分雇主提供「全程赞助」,可协助完成 PERM、I-140 与移民签证流程
限制:
- 需依雇主支持与工作机会而定,申请人无法自行提出
- 排期可能因年度名额限制而延长
- 若更换雇主,可能需重新启动 PERM 流程
5. EB-3 申请时间与排期长短
相较于 EB-2 类别,EB-3 的整体等待时间通常较长,但仍取决于申请人的出生国与当期名额状况。
一般而言,若属全球平均国家(除中国、印度、菲律宾外),从 PERM 劳工证 → I-140 → I-485 全流程约需 1.5~3 年。
若为中国或印度出生,因年度签证名额有限,等待 Visa Bulletin 开放的时间可能拉长至 4~5 年以上。
在排期尚未开放前,受益人暂时无法提交 I-485 身分调整、工卡(EAD)与返美证(Advance Parole, AP);一旦排期变为「Current」,即可同时递件,并于数月内收到工卡与 AP。
由于 EB-3 适用族群最广、申请门槛相对明确,利用 EB-3 申请绿卡的人数始终居高不下,在所有职业移民类别中占比最大。
【深入说明: EB-4 特殊人员移民】
EB-4 职业移民是专为具有特殊身分或服务背景的外籍人士设计的绿卡类别。该类别每年约占全球职业移民签证名额的 7.1%(约一万个名额),属于美国移民法中特殊类型的职业移民。完整说明可参考USCIS官网。
1. EB-4 申请资格与主要类别
EB-4 涵盖多种特定群体,包括宗教工作者、美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相关雇员、美军成员等。常见的 EB-4 申请类别如下:
- 宗教工作人员(Religious Workers):包含神职人员(如牧师、修女、传道者)及宗教机构全职工作者。需具备至少 2 年以上宗教服务经验。 需递交 Form I-360。
- 美国政府海外雇员(Certain Employees of the U.S. Government Abroad):为美国政府于海外任职的外籍员工或其家属。 需递交 Form DS-1884(由政府单位提交)。
- 美国军人(Armed Forces Members):在美国军队服役的外籍人士,可依特别法案申请永久居留。 需递交 Form I-360。
- 国际组织退休工作人员及其家属(Retired Officers or Employees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包括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退休人员与配偶、子女。 需递交 Form I-360。
- 特殊青少年(Special Immigrant Juveniles, SIJ):在美国遭遗弃、虐待或忽视的外籍未成年人,由州法院认定保护后可申请永久居留。 需递交 Form I-360。
- 其他特殊类别:前巴拿马运河公司雇员、特定广播公司雇员、伊拉克/阿富汗翻译人员等。 需递交 Form I-360。
2. EB-4 申请流程概览
- 递交 I-360(或由政府雇主递交 DS-1884):向 USCIS 提出特殊移民申请,需附上相关资格文档,如任职证明、宗教组织推荐信、服役文档等。
- 等待 USCIS 核准:核准后依 Visa Bulletin 排期(多数年份 EB-4 排期短)。
- I-485 身分调整或领馆面谈(Consular Processing):若排期已开放,可直接申请绿卡或移民签证。
备注:宗教工作者类别最新延长
临时法案已延长「非神职人员宗教工作者(Non-Minister Religious Workers)」计划,有效期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若该条款未再延长,届时仅神职人员(Ministers)可继续以 EB-4 申请。
3. EB-4 名额与排期现况
每年 EB-4 约有 1 万个名额,若有其他 EB 类别未用完配额,亦可流入此类别。
截至 2025 年 10 月 Visa Bulletin,EB-4 在全球大多地区仍维持「Current(无需等待)」,但墨西哥、萨尔瓦多、洪都拉斯与危地马拉等地仍有短期排期。
4. 为何选择 EB-4?
- 适用对象明确,且许多类别免劳工证(PERM)。
- 部分类别(如宗教人员)处理时间相对短。
- 若文档完整且具政府或组织支持,通过率高。
★EB-4特殊人员移民
●约占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7.1%(约1万个配额)。
●EB-4受益人须要获得I-360申请的批准,但美国政府的海外雇员则是使用DS-1884申请。
●EB-4的几种具体情况:宗教工作人员(如牧师等)、美国政府的特殊海外工作人员、前巴拿马运河公司工作人员、国际组织退休工作人员、国际组织工作人员家属、美国军队成员等。
★EB-5投资移民
●约占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7.1%(约1万个配额)。
●EB-5受益人需要提交I-526申请。
●若是投资到投资移民区域,要求资金为50万美金,自行开公司则是100万,若在高失业率地区开设公司,则仅要求50万投资金。
●自行开公司者须提供当地至少10个工作机会。
●目前无排期问题,约一年可拿到临时绿卡。
【职业移民比较】
须靠雇主申请:EB-1(b)、EB-2、EB-3
可自己申请:EB-1、EB-2 (NIW)、EB-4、EB-5
●大部分的台湾留学生与旅美工作的人是以 EB-2 或 EB-3 去申请绿卡资格。
●透过「工作」去申请绿卡的关键在于「雇主意愿」与「公司稳定性」
(1)若没有雇主愿意担保,你就无法申请绿卡,除非你是属于EB-1、EB-2 (NIW)、EB-4、EB-5就可以自行申请免雇主担保。
(2)当你提出绿卡申请后,该期间到提出 I-485 调整身分之间是不可更换雇主(特殊状况除外),就算转换雇主也必须要优于原雇主开出的条件。
(备注) 2015年底,奥巴马政府公布一项法规提案,持H-1B签证的外国劳工在完成所有绿卡申请手续前,无须受限于同一雇主,离职后有60天缓冲期可另觅新职,只要在相同或相似领域工作,即可持续处于绿卡申请状态。此法规一旦通过后,对于众多H-1B签证者可是一大福音喔!
【美国亲属与职业移民最新排期】
●除了美国公民直属亲属没有签证名额限制,其他的亲属移民与职业移民则须依优先日期、移民优先类别与签证发布国家而定。
●移民局会根据申请人的移民申请递件日期去分配一个「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职业移民是以劳工局(DOL)收到劳工卡申请的日期,若不须申请劳工证,则以USCIS收到I-140的日期为准。
●「优先日期」与申请人的「出生地」与「移民优先类别」将会决定申请人是否需要等候签证名额,或需等候多久才会有可使用的签证。当有签证可用时,申请人才可提出I-485身分调整作业。
●当申请人数量超过可用签证名额时,这一类别的申请人就必须按照申请顺序排队。
●申请人的优先日期还没有到之前,申请人是无法获得移民申请批准的。
●每个月上旬,USCIS会公布下一月的送件排期。移民者需以此公告日期为准进行I-486的送件。
●详细的移民排期说明与释疑可参考此篇文章。
亲属移民排期表格样式如下:(USCIS公告)
(读法:墨西哥、菲律宾以外地点出生的F1亲属移民目前是轮到2008年11月22日排期,以此类推)
职业移民排期表格样式如下:
(读法:「C」代表目前有名额。中国大陆出生的EB-2申请者,目前是轮到2012年9月1日排期,以此类推)
【补充】
▲什么是劳工证?
Labor Certificate,用来证明公司无法以此薪水雇用到比受益人条件好的美国人。雇主要公开征才(报纸、网络等)30天,并于30天后将所有应征者不适聘的理由整理好并送往劳工局审核,此步骤是要说明为何该职缺需要聘用外籍人员(你),同时也会针对学历和工资做审查。
劳工证的申请是以电脑进行,若文件不符就会被电脑拒绝,而要重新申请,此电脑处理过程就叫做PERM(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 System)。此过程较复杂,因此通常是交由专业律师进行。
▲什么是国家利益的豁免(NIW)?
EB-2的其中一个特例,表示受益人的工作对美国具有国家一级利益,因此受益人要求豁免劳工证,且受益人可自行递交申请绿卡,受益人须证明以下三点:
1. 受益人在其工作领域中有很高优越性(Substantial Intrinsic Merit)
2. 受益人的可能贡献是全国性的(National in Scope)
3. 若办理审理时间冗长的劳工应聘,将对美国国家利益有负面影响
EB-2的NIW移民申请不需美国雇主支持,因此受益人也不受美国雇主限制。受益人在递交NIW申请前后或申请批准前后,可随时更换雇主。→ 受益人可从学校换到公司、从公司换到学校、或到政府实验室工作,只要受益人一直在专长领域工作,更换雇主并不会影响NIW申请或批准。
EB-2的NIW移民不需申请劳工证(RERM),可直接提出I-140申请,因此速度也较快。中国大陆及印度以外国家出生的申请人可将NIW 与I-485 调整身份同时提出,约几个月至1年左右即可获得绿卡批准 (中国大陆及印度出生者有约二年的移民排期)。
EB-2的NIW比EB-1(a)的要求宽松不少且申请较易(在你数据准备充足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大部分硕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在工作上取得某些成绩后,就符合申请NIW的基本要求,因此也适合多数科研人员。(EB-1(a)可说是适合少数菁英)
▲什么是Schedule A Designation?
用来指导移民局批准劳工证的申请。表A第一组包括理疗师和护士,第二组包括在科学和艺术方面有特殊技能的人士。
▲什么是Labor Market Information Pilot Program?
劳工部制定的劳工市场消息计划,当中列出劳动力短缺的10项职业,若申请人的职业属于这些短缺职业时,则其劳工证就应获得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