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离婚指南 - 迷思解惑篇★财产分配、监护权、扶养权、赡养费、非公民、能单方离婚吗?

最近更新:2024年9月

前一篇为大家整理了加州离婚的相关简介与步骤,本篇针对最常见的在美国离婚该如何分配财产、子女抚养权等议题做整理,并为各位厘清一些离婚常见迷思。老话一句,真心希望大家都用不到。

※本篇旨在分享加州离婚的一般性法律常识,未具任何法律效力与法律咨询。每对夫妇离婚情况各有所异,实际请洽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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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离婚财产债务分配原则

加州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Community Property),夫妻在婚姻续存状态下无论是哪一方所取得的财产皆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也是),因此在离婚进程中,在扣除共同债务后,剩余的共同财产会依据合理市价作平均分配,双方一人一半。

  • 一人一半的是指双方最终分得财产的市值相当。
  • 个人财产在离婚过程中,另一方无权分得。
  • 若有订立婚前协议或婚后财产协定议,则以该协议为准。
  • 财产界定较复杂且易产生争议,建议向离婚律师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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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定义

●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赚的钱和购买的任何财产,无论财产登记所有人为哪一方皆属之。

●准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取得财产是来自不承认共同财产的州,则这些财产在进入承认共同财产的州后,就会被认为是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与共同财产一致。(实行夫妻共有财产制的州有:亚利桑那州、加州、爱达荷州、路易斯安那州、内华达州、新墨西哥、德克萨斯州、华盛顿及威斯康辛州)

●个人财产:

包含在婚前或法定分居后所拥有的财产,及无论婚前或婚姻续存期间透过赠与或继承所收到的财产。而个人财产所衍伸的利息或其他财产也属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

包括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欠的钱和任何债务,如无论信用卡帐单上是谁的姓名,所欠债务都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部分,即使双方在达成的离婚协定或法院判决书中明确说明哪一方配偶来承担债务,但当该方配偶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偿付义务时,债权人仍有权向对方配偶追索该债务。→夫妻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对婚外任意第三人均无任何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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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程中的子女监护权 (Custody)与扶养权

由双方针对各自对抚育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义务的书面协议。若双方无法在此部分达成协议,法院将会以孩子最大利益为最终准则去作出裁决。

  • 父母双方互相讨论决定是比交给法院判决来的好的,毕竟父母才是最了解孩子的。
  • 监护权分为生活监护权(子女居住地方)法定监护权(由谁作出教育或等重要决定)
  • 决定子女监护权时,法院会以子女最大利益作为最优先考量。
  • 根据加州离婚法,给付孩童抚养费的义务只延伸至满18岁、高中尚未毕业的子女 (因美国认为孩子满18岁就是成人,父母并无抚养义务)。若希望离婚后对子女大学费用有所交代,应以协议方式写在离婚协议及判决中,以便日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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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程中,子女监护、扶养权出现争议怎么办?

若双方在这方面出现争议,需要由法院来裁决时,法院会要求双方先经过一个调解进程,双方须与法院指派的调解师一同坐下讨论,调解师并会依此讨论订出可行方式。

若需要提前进行法院听证来获得子女监护及抚养命令,则当事人需向法庭提交理由陈述指令(Order to Show Cause,即OSC)。

  • 进行法庭听证前,法庭会将关于子女监护权和探视权的争议移交给调解法庭(Conciliation Court),双方需参加带有强制性质的咨询调解服务。
  • 当事人需记录下进行调解和法庭举行听证的日期,同时打电话确定自己会准时出席调解和听证。
  • 参加调解是强制性的,当事人须亲自出席,除非双方皆同意取消该调解,否则法庭将对未出席方下达制裁丶罚款或其他惩罚命令。
  • 当事人一方根据自身利益向法庭提交理由陈述指令后,会收到一份理由陈述指令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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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赡养费Spousal Support

离婚的配偶赡养费是支付给配偶的生活费,各州对赡养费的规定各有不同,法庭有判令支付赡养费之权利。若双方达成协议,也可根据自己意愿对赡养费作出相应约定,而非由法庭判决。

  • 法庭裁定时会参考:双方年龄、健康、各自财产状况、赚钱能力、就业经历、婚姻长短,婚姻续存期间生活水准、子女状况、婚前协议等,来衡量赡养费多寡与给付年限。
  • 并非每个离婚案子法官都会判给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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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加州离婚一定要知道的几件事】

1. 只有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才能在加州申请离婚?

错!只要在加州住满6个月在加州某郡县住满3个月,不论是移民或非移民身份,都可在该县所属法院申请离婚。

2. 除非对方在婚姻关系中犯错,否则不能单方申请离婚?

错!加州离婚不论过错,只要一方认为意见不合就可申请离婚,申请人无须取得对方同意或先分居。

3. 只要分居6个月,婚姻关系就会自动结束?

错!婚姻是法定关系,须经过法定进程办理离婚。分居日(Date of Separation)与离婚生效日无关,分居日期主要是用来计算婚姻长度(Duration of Marriage)与其衍生出来的权利义务,如财产分配与赡养。

加州离婚法规定,法院最快在答辩人收到法院传票后6个月才会作出离婚判定,此6个月等待期的主要目的是让双方冷静讨论离婚相关决定,在法庭尚未做出离婚判决前,双方仍是夫妻关系。

4. 若双方协定离婚,只要私下签署协议书,拿去公证即可生效?

错!须向法院依法提出申请并取得法院判决才能让离婚生效。

5. 法官通常会将子女抚养权/监护权判给母亲?

不一定!加州法官会以孩子最高利益作出发点,不会特别偏袒父亲或母亲,只要能证明自己更适合做为主要抚养方时,法官就会判其为主要抚养方。

6. 配偶不愿签离婚协议书,我可不可以单方离婚?

可以!单方离婚指的是依照法律进程送逹法院传票后,对方并未在30天内向法院答复,在法院判定对方在这场离婚官司中缺席后(Entry of Default),离婚原因便可单方面请法院下离婚判决。

7. 结婚2周后就吹了,能否宣布婚姻无效?

不可以!无论你的婚姻关系维持多久,在加州离婚最快也要六个月才生效。

  • 宣布婚姻无效(Annulment),需要证明对方诈欺(Fraud)、精神不正常(Unsound Mind)、重婚(Prior Existing Marriage)或未成年(Minority)、暴力胁迫(Force)、身体无能(Physical Incapacity)等,与婚姻长短无关。
8. 结婚才半年就离婚,就要分对方一半财产、养对方一辈子?

不一定!加州采夫妻共同财产制,共同财产指的是婚后任一方所赚来的财产,对于婚前就拥有或赠与、遗产等皆不算。通常婚姻越短,夫妻共同财产也越少,法官对于赡养费也会多方考量去作出判定。(建议与律师进行深入咨询了解)

9. 离婚时必须支付对方赡养费?

不一定!在加州,赡养费不是法定的,但在一定情形下,法官可判决支付,双方也可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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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Aquarius with a little twist of Pisces . 愛吃甜、愛吃薯條、愛煮咖啡後的滿屋子咖啡香、愛買一樣類型的衣服、愛玩隔壁鄰居家的貓、愛看廣告、愛看那些老掉牙的字眼、更愛寫字。